理工实验平台组织开展校区实验室安全新制度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6-11-03 10:21:00
为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提升师生安全素养,11月2日,理工实验平台组织开展校区实验室安全新制度专题学习,由平台安全管理员陈超老师做系统解读,平台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本次学习围绕校区近期印发的四份制度文件展开,即《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人员准入管理实施细则》(珠实设办发〔2026〕1号)、《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号)、《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3号)和《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4号)。
陈超老师重点讲解了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体系与四类人员准入路径,明确“校区统筹监管、二级单位负主体责任、实验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第一责任”的责任链条,说明《校区合格证》《二级单位合格证》《许可书》“三关两证一承诺”的取得方式与有效期要求,强调未通过培训考核者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在危险源管理方面,学习逐条梳理了危险化学品采购、领用、调剂、转运、储存、废弃处置的全周期要求,明确了同一防火单元储存限量、禁忌化学品禁混放、管制类“双人双锁”与分类台账保存年限等刚性规定;同时介绍了气瓶“买气不买瓶”的租赁原则、采购前安全条件核验、到货验收、报警联动及气路红线。此外,会议还对安全事件的四级认定、报告与调查时限、履职免责及从轻从重情形作了说明。
参训人员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对照新制度开展自查整改,切实把安全要求落实到平台每个实验室、每个项目、每个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