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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实验平台廉洁自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6-04-01 15:48:00

一、总则

1.本制度旨在加强理工实验平台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理工实验平台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服务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权威性。

二、职责与义务

2. 理工实验平台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3.全体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个人利益影响科研仪器设备检测结果的公正性。

三、保密原则

4. 必须对测试内容、人员信息等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廉洁自律

5. 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宴请等。

6.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回避制度

7. 在科研仪器设备检测过程中,如遇与测试方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六、监督与检查

8. 理工实验平台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全体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违规处理

9. 对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直至开除等处分。

八、教育培训

10. 理工实验平台应定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九、责任追究

11. 对于因违反廉洁自律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附则

1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理工实验平台负责解释。

 

                                     2024年12月2日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电话:0756-3621976

邮箱:iscstoffice@b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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